這篇巴夏訊息闡明了一些的基本原理,值得作為巴夏入門訊息一讀。讀完後,想要深入瞭解的人,可以到部落格里的巴夏信息目錄繼續閱讀~。

(註:粗體是我為了方便閱讀而加的。還有,本篇中文譯者不知道是誰,謝謝他的翻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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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夏- 創造你的實相:四個法則

  

   我們要開始傳達以下簡明的觀念,為我們將要討論的每個主題裡幾乎都包含的主要原則,建立一些你們稱之為基礎或根基的部分。
   你們曾經聽過我們談到關於某些工具、某些生命的狀態、某些心理的狀態,讓你更清楚地瞭解作為一個人、一個生命、一個人格,你是誰與你是什麼。
  因為瞭解你自己作為一個人與一個生命,瞭解你自己的構造與本質時,能讓你依照你渴望的方式,依照你喜歡的方式,更不費力地,在較少痛苦與較多喜樂的想法中,改變並轉換你的實相。
  對於你們稱之為「變遷的時代」,這個在你們星球上的「知覺力的時代」,如你們所命名的,這些觀念現在相當的重要,我們樂於幫助你們,協助提供好用的、你們能夠很容易使用的概念與工具,而當你們使用它們時,你們可以很快地在你們自己裡面與你們自己的物質實相裡面看到結果。

  
最開始與最重要的觀念,當然總是從重視自己開始。

  

  我們從與你們許多人相處的經驗裡瞭解到,現在你們在你們的星球上要做的事情當中,最困難的事情之一就是要學習重視你自己。
  因為你已經忘記你與無限的關係,因為以你們的時間來說幾千年以來,你已經被教導成自認為是較沒有價值的、不值得的、擁有極少或無任何的價值,你已完全不瞭解你的價值,完全不瞭解你的值得,使得我們要與你們分享的工具變得沒有效果。
  只有當你開始去學習、去表現、並堅信你是屬於無限有價值的一部分,你是美麗的、被創造無條件的愛著並被支持的一部份,與創造以相同的價值守護著你一樣去守護你自己,只有這樣,工具才能以最強大的可能方式產生效果。
  這很合理,因為只有當你給予它們能量時,工具才有可能強大有力,因為能量是來自於你,透過你,所以是你決定工具的效率。它們並沒有能力為自己並由自己工作,因為它們從你這裡獲取它們的動能,它們從你這裡獲取明瞭的能力。
  所以讓我們為這些觀念簡要地建立一些輪廓,好讓你們有個瞭解,把它當作一個基準點、一個起步線來參考。
  如我們所說過的,最開始與最重要的是,重視自己。從這裡開始瞭解人格架構的意義是什麼。

 
  人格架構,簡單的說,是來自部分的你,而被其它人更新,它以三個原則為基礎。你的人格是一種人為的構造,這並不意味它不是自然的,但它
是由三種觀念:信念系統、情感與行為所建立、創造或製造的一種面具型態。
  你可以模擬地將
信念系統瞭解為建築藍圖。情感是建築師,活動原則與能量負責建造工程,而行為是建築材料,你做事情的思想與行動。
  如此,你就能夠立即瞭解藍圖的本質,設計的清晰度將決定終極的作品,建築師的本質將決定作品的質量,而建築材料的本質將決定最後建築物的質地。
  當這三樣東西成直線排列時,你就能瞭解到你的實相會反映出一種強大架構的觀念,一個強大的實相是以那種方式穩固平衡的。
  但是,如果你的信念藍圖、你的情感建築師、或是你的行為建築材料,在重視自己與自我評價的觀念上有點缺乏或是不平衡,不能夠與這三錂鏡的其它錂面排列整齊時,當然很明顯地你的建築物將是,如果以你們的話來說,是有點不穩搖晃的。
  所以,整個觀念是要來幫助你釐清那三個成分到底是些什麼,以及如何維護它們並讓它們回覆到平衡的狀態。同時也要瞭解,物質實相真的只是個鏡子,而它會映照出你放進去的東西。

 
在創造裡真的只有四個法則,讓你去經歷每件你所經歷的事:


法則一:「你存在」,就是這樣而已。


  現在,首先當我們談到法則時,我們不是在談關於你們星球上的那種型態的法則的意義,那些專制的規則或規定,它們是可以打破的、或更改的、或重寫的、或忽略的。
  這觀念甚至在你們所稱的物理法則之上,因為即使它們有些只是與你們特別的宇宙實相關係密切,但在其它次元裡,許多你們曾標示的所謂的法則並不真的適用。
  我們是在談真正的法則,因為真正的法則是不能被打破的,那是不可能的。而這四個法則是所有的創造的架構。
  如我們所說的,法則一是「你存在」。它最終的意義到底是什麼,邏輯上的瞭解是,如果你現在存在,你將永遠存在,且一直存在。你可能會改變形式,但你總會以某種方式、形體或形式存在,因為「是」是存在唯一擁有的質素。它不知道如何去變成非存在。非存在已經充滿所有那些從不存在的事物,非存在已經沒有空間可容納那已經存在的。存在只有一種質素...成為,這也是它永遠在做的唯一的一件事。所以,如果你是存在的,你將永遠存在,放輕鬆點吧。

 

法則二:「一是整體,整體是一」。


  這個意思是所有的部分在一起形成「一」,而那個「一」同時知道它自己是所有的部分,也是「一」本身。這個意思是創造並未與創造者分開,是由創造者本身做成的,且不在它之外。每件事情,每個個別的人、地、事物,每個個別的概念,每個個別的部分都是相同一個整體的一部份,同時每個單一的部分都是整體在表達自身成為整體的一部份。所以第二個法則是「一是整體,而整體是一」。


法則三:「你給出去什麼就獲得什麼回報」。

  非常簡單,你給出去的能量的基礎是你的信念、你的情感、你的行為,你給出去的震動頻率決定你的實相經歷的種類,因為物質實相的存在是作為你最強烈相信為真的映照而已。那是所有的物質實相的意義,它可比擬為一面鏡子。
  如果你照鏡子,看到你的臉上皺著眉頭,你知道自己不會在鏡面試圖強迫倒影對你笑。你知道如果你希望看到倒影笑,你必須先笑。
  如果你不先笑,就無法改變倒影,但你也可以倒過來瞭解,當你決定要笑時,倒影別無選擇只能回報笑容,因為它沒有自己的意志。
  所以,要瞭解的觀念是,物質實相真的非常像一面鏡子;除非你先改變,否則它不會改變,但如果你改變了,它別無選擇只能跟著改變,因為它只是你給出去的倒影而已。

 

 

 法則四:「改變是唯一的常態,每件事都在改變,除了前三個法則之外」。

 

  就這樣──一、二、三、四──就這樣!每個你所曾經經歷的、正在經歷的、或者將來要經歷的事情,都是以這四個法則為基礎的不同程度的組合,就是這樣。

 

 

 


  要瞭解的觀念是,當你做選擇時,你的選擇是以你的動機為基礎,而你的動機是以你的定義為基礎。這是解釋三部份的過程的另一種方式。
  你的行為,你的選擇,是以你的動機為基礎。你的動機是以源自於你的定義的你的情感為基礎,而你的定義就是你的信念。所以你在做任何選擇時,都是因為你已有做該選擇的動機。
動機只有兩個部分,那就是動機的全部。在每個單一的案例,你總是會選擇那個你以為的接近愉快的、遠離痛苦的選擇。就這樣,那就是你整個動機的力量!
  但是,請注意我所說的,你會選擇你所以為的接近愉快的、遠離痛苦的選擇,而那就是定義進入的地方。因為只有當你定義你所相信的是愉快的或是痛苦的,你才會有動機去做選擇,以符合那個信念。
  所以,許多次,你可以選擇那些對於你在一個層面上似乎是傷害性的,或是破壞性的,但是,如果你持續地選擇它,那只是簡單地意味著你一定有個定義在你的信念系統裡,在某處,那個定義是無論它有多麼痛苦都要繼續選擇它,你以某種方式將它定義為比做其它的選擇痛苦較少些。
  那就是為什麼與你的信念系統接觸是如此的強大有力。因為當你找出為什麼你會將某些事定義為快樂的或痛苦的原因時,你就可以改變定義,你就可以立即改變你的動機,你就可以立即改變你做的選擇。
  你們全都是有動機的人,沒有任何人是缺乏動機的,沒有任何人是缺乏信任的。只是你將你的信任放在哪裡的問題,以及你被什麼定義所激發去行動的問題而已。那就是全部了。
這就是你如何在你的生命中簡化事情的方式,從基礎往上去瞭解它們。從定義,透過動機,再到選擇。從信念,透過情感,再到行為。那就是全部了,真的。


  我們在這個「工具組」裡的最後一件要包括的,是我們最近才討論過的觀念,那是在信念的觀念之上的,那只是簡單的知道,它來自臣服的觀念,放手
  再次的,我們瞭解你們在你們的星球上的許多定義,關於「臣服」這個字,你們會貼上如損失什麼、或失去控制之類的標籤,但這不是如此。
  如果允許我們提供我們的定義,臣服是拋下你認為你應該是誰的概念,而實際上去成為你是誰,因 為你就是那無限的可能性。
  當你允許你自己臣服於「你是依照無限的形象所創造」的觀念與經驗,那意味著你是無限的可能性,而物質實相只是一個能同步映照那些無限的可能性回來給你的鏡子而已,它們自然地展現在你每天的的物質生命裡。
  臣服事實上是接受你的全部的自己。它的意思並不是棄絕你的全部的自己,如你們曾被引導去相信的,透過你的世界曾提供給你的定義,諸如那些只會限制你的定義。而這就是我們要與你分享的,我們建議你學習去放棄,放棄那些限制。
  那就是在所有的這些交會中我們要討論的,這些原則的變化,它通常都是來自那個觀念的延伸。


  當然它通常總是會延伸到另一個原則,包覆在與你的自然真實的自已有關的一切裡,在許多狀況下,它只是「追隨你的喜樂」(註:"Follow Your Excitement",在2027一書中翻作「跟隨你的興奮」)另一個說法而已。
  盡你最佳的能力追隨你的激動,因為你稱之為喜樂的感受,你稱之為激動的感受,你稱之為無條件的愛的感受,是表現你的自然的、真實的、核心的、原始的自己的能量頻率。
  所以當你在情況與機會中行動,伴隨著最高層次的喜樂、最高層次的激動時,你是在說明你有信心採取步驟去成為你的真實的自己,這麼做的同時,你的物質實相,這面鏡子,將會支持你,因為它別無選擇非得這麼做不可。
  這些就是顯示與改變的工具組所包含的原則,真的全部就是這樣而已。你會看到幾乎我們所討論的每件事,如果與你自己個人的成長有關,與你是誰、你是什麼的表達有關,都會以一種方式、形體或形式傳達這些觀念。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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